一、强化思想引领,切实转变农业发展理念。把树立农业发
展生态化理念摆在突出位置,建立了经常性宣传工作机制,在昌
乐电视台农村社区频道、“村村响”大喇叭设立专门栏目,采用
网络、公开栏、手机短信等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生态安全
的生产经营方式和政策法规,使生态农业理念真正入脑入心、人
人皆知。借助干部力量下沉社区、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县直
机关干部回家帮扶发展等工作力量,推动广大干部深入田间地头
和农户,宣传推广集约节约、安全高效的农业生产技术,引导农民群众强化生态意识和农业安全意识。举办农村干部基层基础培训班,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生态农业相关知识列入教学内容,每半年组织一次镇村干部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测
试,并将测试结果计入镇(街、区)普法依法治理专项考核内容。
组织开展党旗引领示范社、十佳合作社,以及生态农业示范区、
先进村(户)等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营造了发展生态农业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四化”同步,全力推进农业“转调创”。一是组织化。鼓励农民通过成立专业合作组织、组建股份公司等方式抱团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土地等生产要素的规模效益。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鼓励农村土地规范流转、集约经营。现已流转土地24.2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32.7%。深化发展党旗引领合作社模式,发动村党支部领办创办合作社,在全县80%的村(社区)成功推广;成立昌乐“合作社之家”、昌乐县合作社联合会,为合作社联合发展搭建平台。目前,全县合作社总数达到1300多家,社员1.9万户。二是园区化。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作为发展生态农业的重要抓手,结合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规划建设高崖库区万亩高效农业示范基地、西瓜科技示范园等一批农业园区,示范推广集约高效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全县已建成市级以上示范园区50多个。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直接投资,或与上级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设示范园区、生产基地,不断提升园区示范带动能力。其中,华安瓜菜合作社与山东矿机集团合作,投资600万元建设专业生产基地,合作社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标准化。以龙头企业、合作社为主体,以产业基地、示范园区、家庭农场等为平台,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针对西瓜、西红柿等全县主导农业产业,分别编制了标准化生产技术流程,制定实施了昌乐西瓜地理标志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使标准化生产有章可循。充分利用潍坊市土壤改良试点单位的机遇,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宣传、培训和推广,全县发布瓜菜作物施肥配方12个,85%以上的耕地推广了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投资8600多万元,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8处,新建高标准农田8万亩。目前,全县已建成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35.5万亩,被评为“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四是品牌化。坚持以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大力实施“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战略,引导鼓励合作社等经营组织积极认证“三品一标”,打造了一批区域性农产品知名品牌。目前,全县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总数达到259个,农产品注册商标达到150个,“昌乐西瓜”、“高家河苦菊”、“昌乐香李”成功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三、完善体制机制,为生态农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健
全培训制度。顺应现代生态农业对农民素质要求的提升,整合现
有农民培训资源,创新成立了昌乐职业农民讲习所,并与全国供
销总社合作设立培训基地,大力开展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把
标准化技术推广作为讲习所培训的重要内容,以培训引导农民树
立生态、科学的理念。同时,在讲习所开设土壤改良专题培训课
程,多种形式开展土壤改良、有机肥推广和水肥一体化等新技术、新方法培训,强化农民科学施肥意识,控治农业面源污染。目前,
已累计组织培训630场次,培训农民1.2万人次。二是创新投入机制。加快实施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项目,把生态农业项目纳入招商引资计划,专门规划了农业项目园区,实行项目落户一站式服务。目前已引进生态农业项目9个,总投资3360万元。创新农村金融产品,率先推行合作社信用贷款,为首批5家合作社授信820万元,全县通过信用贷款、“1+N”合作社担保、“合作社联盟”担保、“一权一棚”抵押贷款等方式,累计发放贷款3.5亿元。统筹惠农资金项目优先扶持生态农业,争取上级扶持资金2000多万元。三是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及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效率。建立县镇村三级监管体系,按照镇、村划分网格,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真正把监管责任具体到人、到地块。转变农产品质量监测方式,成立县检验检测中心,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建立定期检测通报、随机抽检制度。依托镇(街、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市场准入和检测备案制度,确保上市农产品信息可追溯。加大农业投入品市场整治力度,实行农资经营准入制度,依托供销社组织,在全县组建农资供销网络,进一步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注重发动群众力量参与,鼓励群众相互监督,设立举报热线、举报信箱和网络曝光台,实行有奖举报制度,构建起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